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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环境将有“国标”考量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国家标准《超市购物环境标准》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适用范围为大型超市,以及其他以开架售货、集中收款、销售日常生活用品为特点的零售业态店铺,包括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等业态的店铺。该标准对超市经营场所的空间、设备、卫生标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使得今后市民在逛超市时将体会到更多的硬件提升和人文关怀。

  据市商务局有关人员介绍,如今超市已成为城市消费者购物的s*选。但一些超市仍存在通道狭窄、秩序混乱、空气质量差、声音嘈杂、价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在近年来时常发生的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事件中,许多都是由环境因素造成的食品变质。《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现场加工、收银管理、冷藏储运、垃圾处理等方面也提出了量化指标。其中,对超市“生鲜区域”的要求是该标准的一个重点,共在陈列设备、加工和卫生设备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核心是在生鲜商品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应坚持“低温、清洁、覆盖”的原则,如“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要低于-18℃,热柜的温度要达到60℃以上”。

  此次执行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要求设有客用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对于这项标准要求,记者在对哈尔滨市一些超市走访时发现1000平方米以上不足2000米的超市,基本上卫生间设施为零。此外,《超市购物环境标准》还强调了超市购物环境的人性化,如“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雨雪天气,出入口应有防滑提示标志”、“出口与入口应有区分,并便于人员的疏散”、“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应设有客用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根据卖场面积和客流量设置收银台数量”等。

  记者日前走访哈尔滨市几大超市发现,多数超市的购物环境能达到新标准要求,但在细节上还需要改进。部分冷柜没有放置温度计,蛋类商品与肉类商品基本做到不同库贮存,但有的超市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并没有按新规规定采用托盘陈列,而是直接放在冰块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大型超市都正在进行积极的改进,而由于z*初建设时起点较高,比较容易达到新标准的规定。而有些位于社区内的中小型超市,要达到这一标准则有一定难度。像规定中的“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应设有客用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和店铺生鲜区域应配有专门清洗区,工作人员使用的洗手池和器具清洗消毒池应分别配置使用”等条文在许多中小超市暂时难以得到落实。作为由商务部出台的国内贸易推荐性行业标准,虽然不是强制性规定,但对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和购物环境的改善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是否达到国家标准,也会成为今后各大超市争夺客源的硬件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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