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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空调电路板频繁维修 原因两年未查出

   [中国制冷网]  海信空调电路板频繁维修,故障原因两年未查出。

    先说故障现象,海信维修人员多次声称:电路板损坏的原因非常复杂,无法明确。这种笼统的回答显示了他们的技术水平与在媒体上宣扬的技术含量多么高、技术能力多么强有着天渊之别,如果连故障原因都出不出的话,那么你们的产品的技术含量能高到哪里去?如果你们能够把产品做好,那么就能把故障查清楚、解决好。如果连故障都解决不好,那么产品也一定做不好!

    关于解决方案,海信单方面提出延长保修期,不退回维修费。我坚决不同意,提出如下观点:

    1、本次维修是第二次维修,故障现象、损坏及更换部件、维修费用与第一次的维修如出一辙。可以说明第一次没有维修好或者说没有找出问题所在或者更换的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应该退回维修费,而不是延长保修期。

    2、消费者有知情权,有权利了解产生故障的真正原因。连续两年相同的部件出现相同的故障,只更换部件,没有查处问题所在,难道能算作维修完毕吗?在没有维修完毕的情况下收取维修费,合理吗?消费者连续两年,每年支付三多元的维修费,试问一下你们的良心何在?

    3、海信的维修服务完全是在利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地方,欺骗消费者。

    另外,我想请教海信的管理层4个问题:

    1、没有查出故障的根本原因,算不算维修完毕?

    2、没有维修完毕,该不该收费?

    3、收费后没有解决问题,应不应该退钱?

    4、问题奶粉可以召回、隐患汽车可以召回,那么存在质量问题的电路板就不可以召回吗?

    z*后,我建议315电子信息网搞一个网上投票,让消费者、让网友、让民众评判一下我的观点、要求否是合理,海信的维修服务是否让人满意?

    附:我的空调维修及投诉情况

    我的空调自购买、安装之日不到一个月,室内机便出现故障,在我强烈要求下更换过室内、室外机器。

    09年的两次维修

    2009年夏天,空调出现制冷性能较差的情况,我通过海信客服电话报修,几天后,海信维修人员对空调进行检修并将室内机上的静电消除网和光触媒过滤网取下,声称:空调没有任何问题,过滤网已经过期不能再使用了,需要交纳30元的上门服务费。

    大约一星期后,空调彻底不能制冷了。我再一次给海信客服打电话,说明情况,对第一次的维修结果和收取30元的上门服务费提出了质疑并要求委派一名技术较高的维修人员对空调进行全面维修检查。几天后,维修人员对空调进行检修并解释:电路板损坏,需要更换新的,费用320元。

    空调修好后,我多次拨投诉电话,对他们第一次收取的30元的上门服务费提出了质疑。第一次和第二次空调维修的间隔时间较短,空调制冷存在问题,而第一次进行维修没有发现,这是维修人员的失误,不应该收取30元的上门服务费,应退回30元费用。时隔两个多月才将不合理的收费退回。

    一年后空调再次维修

    2010年7月,空调再一次出现不制冷的情况,我又拨打了客服电话报修,几天后,维修人员对空调进行检修,结果让我很惊讶——连续两年相同的故障、相同的部件损坏、相同的维修费用,这让我产生了怀疑。

    空调维修的投诉经历

    我通过海信客服、投诉电话对连续两年的维修提出质疑,阐述观点如下:

    1、空调使用率不高,仅仅在夏天使用(2009年维修后到2010年发现故障前,只使用了2-3个月);而且室外机安装在一楼阳台下,下雨淋不到,工作环境较好。

    2、09年更换的电路板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使用期限较短,导致1年后再次更换。

    3、09年进行维修时,没有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所在,没有发现导致电路板损坏的根本原因,只是简单更换了损坏部件。

    一个星期后没有任何结果,我又多次拨打了海信集团总裁办公室的投诉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前几次服务态度很好,调查、回复也非常及时,z*后给我的答复是延长第二次更换的电路板的保修期至一年。而我要求延长第一次电路板的保修期至一年,退回第二次维修费用。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我z*后一次投诉时,服务人员声称:所有维修的行为、收费以及保修期都符合相关规定。维修更换部件后正常使用30天后,即有效维修。她们将更换部件的保修期延长至3个月,三个月后损坏与他们无关,若要维修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我的维权要求

    在经历连续两年的空调维修及投诉经历,我提出如下维权要求:退回空调维修费,我不接受他们提供维修服务。

    原因如下:

    1、维修技术水平有限,查不出真正的损坏原因。

    姑且不谈维修费,仅仅连续两年的相同故障维修,相同部件损坏,相同部件更换,让我感到很头疼。两次维修后留给我的答复是电路板损坏,原因说不清,很复杂。如果连问题原因都查不出,怎么能把维修工作做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负责任的。维修工作不仅仅是解决表面故障,应该查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确保相同的问题不再重复出现。

    2、服务态度决定一切。

    维修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对消费者的服务态度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对客户做出的解释全是客观因素、环境因素和国家相关规定。一块电路板保修期只有3个月,3个月以后电路板损坏需要另行支付维修费用。这种不负责任的、教条的、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的服务谁能接受?谁敢使用?

    3、怀疑电路板存在问题。

    学过电子专业的人员都知道,电子产品(电路板)出现故障主要有两种情况:

    ①连接在主电路板周边的电子部件出现小故障(但又不影响工作),导致该主电路板损坏。

    ②主电路板本身质量较差,或者通过电路设计,控制电路板的使用寿命,1个月、三个月等等。

    4、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作为消费者,连续两年进行空调维修,承担600多元的为费用,让我感到负担很重。去年维修费收取300多元,今年又是这样,明年呢?后年呢?是不是意味着我的空调今后每年都要支付300多元的维修费?我不知清楚,但我知道现在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倾向于弱势群体,越来越倾向于消费者。何况在近两年的空调维修过程中,海信集团没有将空调故障彻底解决,应负有全部责任。

标签: 海信空调电路板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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