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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全资子公司获高新技术税收优惠


    【中国制冷网】盾安环境(002011)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盾安机械将在优惠期内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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