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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广东新建商品房节能不达标不准卖

   买商品房要看清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消费者早就知道;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却不知道,将来买房还要看能耗说明书。记者昨天获悉,从10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明示消费者有此权利。


    在10月19日举行的“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研讨会”上,了解到,广东作为耗能大省,节能目标艰巨。在进行节能改造方面,2010年,大城市必须完成至少25%面积的既有建筑改造;中等城市必须完成15%以上;小城市必须完成10%以上。全省改造面积必须超过1000万平方米,节约相当于20万吨标准煤。在2010年前,建立起全省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降低能耗。


    今后买房别忘看能耗说明书


    买房子要看清楚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已经成为消费者们的常识。但是,向开发商要“能耗说明书”,似乎还是新奇事。广东省建设厅副巡视员李新建透露,超过50%的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都会忽略建筑的节能效果。


    “实际上,窗子是否隔热,朝向是否合理,中央空调是否分房间控制温度,分分钟都影响到业主的钱袋子。”专家提醒,能耗说明书不能小觑,仅以空调为例,100平方米的节能房屋,夏天光冷气费一项,就比不节能房节约上百元/月,广东冬暖夏热,一年有5个月要开空调,按照30年楼龄,就能节约2万多元!


    

    按照10月1日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有义务向购买人明示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假如不提供说明,或者购房者发现实际耗能与耗能说明不符,可追究开发商的民事责任;不限期改正的开发商,还将被处以售楼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降低或吊销开发资质、清出开发市场。


    还了解到,为了便于广东消费者更加简单、明确地了解房子的节能水平,今后只要看看房子“有几颗星星”。广东省已经发出《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参考宾馆的星级评比颁发,根据能效水平,把房子划分程五个等级,分别颁发一至五星标志。


    全程监控新房严防货不对板


    很多开发商虽然打着“节能”的旗号,提出节能环保的房屋设计方案,实际上却在建设中偷工减料,或使用价低耗能的建筑材料。在2007年进行的全省工地大检查中,很多工地就被因此抓现形。对此,省建设厅表态,必须全过程监控工程,如果达不到节能标准,即使已经建好的房子,也不准它销售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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