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号称中国“太阳能之父”的薛祖庆因挪用公款被判处缓刑。据悉,69岁的薛祖庆是我国著名太阳能热利用专家、中国全玻璃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产业主要奠基人。在他被起诉阶段,清华大学纪委给检察院发去的处理意见称,薛祖庆曾做出巨大贡献,并且公款已全部退还,另外,其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希望对其从宽处理。
提出身体原因要求从宽处理,情有可原,但以所谓此人“曾做出巨大贡献”为由,来要求从宽处理,显然站不住脚。一个赫赫有名的高等学府竟然不知道法度严明,功不抵过,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另一位为载人航天事业作出过贡献的“航天英雄”厉建中在原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第八任院长期间,因被认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上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厉建中在庭审z*后阶段痛哭流涕,并向法庭称,自己是有专业的人,还可以为国家做出贡献,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如果说,在某个领域对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人在违法犯罪之时,都能得到赦免,功能抵过,社会正义何在?
这起发生在科技领域里的腐败案件,凸显出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高级知识分子理应具有良好的人文品质、把握自我的修养和明哲善行的法律意识,具有理性的判断能力和是非观,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作出巨大贡献的姣姣者其法制素养与专业水平却不成正比,在对待金钱问题上,他们无视法律,贪欲膨胀,酿成了一幕幕令人叹息的人生悲剧。作为高级知识分子,身处法治氛围的耳濡目染,加之各种媒体法治宣传的浸透,在走上犯罪的道路上决没有理由怨天尤人,这方面的教训足够引起大学、科研机构的管理者和此类人群的反思。
应当承认,高级知识分子是国家的财富,社会的精英,但是在专业领域的创新求索中,不能放松法纪教育,不能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是非观、荣辱观的确立。如果在某一领域成为国际著名的专家,而对待经济问题上却是一个法盲,为自己辉煌的人生涂抹上重重的灰色一笔,多么令人扼腕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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