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对杭州合众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杭州合众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10号实施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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