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冷网】3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为12个部分、38个方面、44项重点,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
在《意见》的具体分工中,涉及能源行业的有9项,包括“降低电价”“建设充换电站、动力电池回收”“绿色转型”“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碳减排”等。
其中,在提到“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时,《意见》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针对“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意见》规定,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的任务。
《意见》原文选段:
八、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二十五)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
29.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置能力,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继续严禁洋垃圾入境。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拥有更多碧水蓝天。(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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