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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空调支架坠落击中24岁过路女孩头部

  【中国制冷网】24岁的女孩小金(化名),在位于甬港北路上的新东方中小学教育机构任职,而单位旁边的怡景花园小区,有一家住户刚刚开始装修。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者凑在一起,却造成了一场意外灾难:3月12日上午,小金走在怡景花园小区大门内侧不远的位置,突然从高空坠下一根金属架,狠狠砸在小金头部,令其当场倒地不省人事,头上鲜血直流……

  事发经过

  年轻女子被高空坠物击中倒地不起

  15日上午,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往现场,走进怡景花园大门,往前约20米的位置,发现了长长的一滩血迹。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此处正是事发地。附近几位阿姨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唏嘘不已:当时3个年轻人一起走在路上,突然旁边高楼上掉下一个东西,不偏不倚刚好击中了其中一个女孩的头部,她当时就倒地昏迷,血流了一地。“女孩子看上去只有20多岁,听说是旁边新东方培训机构的老师。她看起来伤得不轻,后来被送到医院去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其中一位阿姨非常惋惜地补充说。

  据周围人介绍,坠物是空调外机下面的一根金属支架,是从怡景花园小区一幢高层住宅楼的15楼掉下来的。

  怡景花园小区这幢住宅楼共27层,记者找到了15楼,经打听找到了掉落空调支架的这户人家,敲门多时但无人应答。记者从周围邻居处了解到,该房屋住户还没有入住。据悉,怡景花园小区建成已经有20多年,坠物房屋也已换了三任房主。当前这位房主去年下半年刚刚购入该房,事发前正进入装修准备阶段,不料第二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故。据了解,事故原因是由于装修工人拆卸原有空调外机时下方支架脱落,事发后,房主暂时中止了装修。

  怡景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对此事表示“不清楚”,称物业并未介入此事。

  记者辗转找到知情人士了解到,事发前,15楼住户请工人拆旧空调外机,工人往上拉机器时,已经安装多年的空调外机下方支架意外脱落。支架在坠落时先碰到了墙体外沿,弹了一下,落地时正好击中了路过的小金。“如果支架直接落下击中行人的话,那力量会更大,后果不堪设想。”

  惨重后果

  受害者伤势严重,手术后在ICU接受治疗

  记者出了怡景花园小区西大门,右转前行两三百米,就找到了沿街的新东方中小学教育机构。附近一位店主张女士告诉记者,这家机构新开业不久,大约还不到2个月。

  新东方中小学教育机构内很是冷清,前台工作人员称当天没课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和领导都不在。记者问起受伤女子有关事宜,对方一问三不知,连女子是否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也不肯正面回应。稍后,一位负责人从外面赶回来,同样对女子受伤一事三缄其口,不过她说了一句“伤者情况不稳定,我们不接受采访”。这也印证了该教育机构确实和伤者存在一定关系。

  记者在鄞州区人民医院急诊科了解到,12日上午,新东方教育机构送来一名受伤的金姓女子,年龄24岁。小金被送到医院后马上接受了手术,手术后一直住在ICU重症监护。记者在住院部三楼ICU病房门口,见到了小金的母亲,确认小金即是被高空坠物击伤的女子。

  小金母亲告诉记者,她接到消息就从老家长春赶了过来,“听说情况很危险,我一下子快崩溃了!”

  记者了解到,小金是长春人,去年夏天大学毕业后来宁波工作。而刚工作了半年,24岁的她就遭遇了这飞来横祸。据悉,小金目前的医药费由工作单位新东方中小学教育机构垫付。

  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小金在ICU治疗了几天后,情况有所好转。18日,她已经转到普通病房,继续接受治疗。

  律师说法

  高空坠物伤者如何追责?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吴志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本案受害人可主张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空调外机支架坠落即属于搁置物、悬挂物坠落,受害人可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赔偿,如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则可一并向其主张。如若装修公司存在过错,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在赔偿后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此外,受害人如果与培训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则构成工伤,受害人也可选择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受害人具体主张权利的途径,需结合具体案情而定。

标签: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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