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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厂商要小心了,经销商区域保护经营的行为或违法

  【中国制冷网】一位消费者为了家里安装地暖系统,去了家附近的一家暖通中央空调经销商(称A商家)门店咨询并要求对方报价。由于,中国人买东西都喜欢“货比三家”,就是为了通过比价,为同样的产品找到更低的售价。

  不过,这位消费者去了同一个品牌的另一家暖通中央空调经销商(称B商家)询价时,却被告知,其个人手机、房屋面积信息等已经由A商家上报至该地暖企业的总部,不允许其它经销商再次对消费者报价了。于是,消费者就要求该公司总部删除了个人及房屋信息,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日前,宁波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上述案例被公开通报。宁波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根据消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没有征求消费者同意,经营者私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法。对此,不仅需要经营者改正删除用户个人信息,还要处以罚款1千元。

  看到这里,很多家电厂商或许认为,这件事情“微不足道”,就算违法也就只是处罚了1千元,对于商家也好,工厂也好,都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家电圈却要说,这件事情看着很小,实际影响却很精准,特别是对于众多的家用中央空调企业来说,属于典型的“处罚金额很小、伤害力度很大”。

  据悉,过去20多年以来,一些家用中央空调企业为了对区域经销商的经营给予适当保护,鼓励商家开拓并深耕当地市场,就采取了对用户信息上报核定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用户到了一家中央空调品牌授权经销商询价后,一旦留下个人的手机、房屋等信息,由这家经销商上传至总部的内网系统,那么这个用户再到这家品牌的其它任何一家经销商门店询价,都不被允许报价,或者是不再被其它商家的客户。

  从中央空调企业的角度,这种用户信息的上报制度,解决的是同一城市不同经销商的恶性竞争,避免他们为了抢用户、抢订单,采取相互降价、压价等恶性竞争手段,最终可以保护企业和商家的经营利润不受用户比价的影响。当然,这种操作手段相对很隐蔽,消费者对此并不清楚,也就就知道主动维权。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比价是所有用户的法定权利,货比三家不吃亏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习惯。同样,一个开放竞争的家电市场上,不管是家用空调,还是中央空调,都应该是公平竞争;而且,经销商收集用户的个人手机、家庭等隐私信息,还要上报给另一家企业,且未经用户的同意,这属于典型的侵犯用户信息权和隐私权。还要用于商业用途,更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通过用户信息上报,从而对区域经销商采取经营保护的策略,目前主要集中在暖通家用中央空调行业的市场经营过程中。首创者,正是来自日本的大金公司,目前包括日立、格力、约克、麦克维尔等征战家用中央空调市场的中外企业们,均对区域经销商采取了“用户信息上报”制度下的区域经销商保护经营策略。

  不过家电圈获悉,目前大金等部分企业,为了解决相关手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对于用户信息的上报一方面采取了“保护处理”,另一方面并不禁止用户在不同商家间的询价,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和比价权。但是,在很多模仿者和跟随企业身上,这种制度却被用偏了,造成了一些经销商明知无法成交,也要将消费者信息上报从而阻止对手的经营和成交。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新一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以及消法明确企业不得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的背景下,一旦消费者的投诉增多,那么众多的中央空调企业,以及经销商就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这种经营模式和手段,能否继续下去?同时,又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区域商家理性竞争的背景下,推动家用中央空调市场的良性发展,避免不同商家的恶战?

  相信这些问题的解决,留给中央空调企业和商家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因为,宁波消费者的维权投诉,相信不会是个案,必须引起其它地区厂商的高度重视!

标签: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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