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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空调器,安徽芜湖一公司被罚20万余元

  【中国制冷网】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芜市监质罚字〔2021〕001号)显示,江森自控日立空调(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空调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款204290.46元。

  信息显示,日立空调公司在省级监督抽查中,分体挂壁式冷暖变频空调器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具体事项:额定制冷量、额定制冷消耗功率、额定中间制冷量、额定制热消耗功率、额定中间制热销售功率、额定低温制热消耗功率、能效等级项目不符合GB/T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GB21455-20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上述不合格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为204290.4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月15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对日立空调公司作出以下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产品分体挂壁式冷暖变频空调器(生产日期:内机:2019.03.27,外机:2019.03.28,规格型号:KFR-25GW/BpGK,数量:96套);罚款204290.46元。

  事实上,早在2017年,日立空调公司就有类似处罚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日立空调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于2017年7月1日被原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款1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74 元。

  公开资料显示,日立空调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4332.69万美元。大股东(100%持股)为江森自控日立空调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日立家用电器(芜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其分支机构(目前为注销状态)。日立空调公司经营范围:空调器、冰箱、洗衣机、其它家电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相关同类非自产产品及零部件的购买、批发、进出口及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签: 空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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