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2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受董事长刘体斌先生委托,由副董事长符念平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33,946,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长虹[3.97 2.06%]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6,846,8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李彤
3.结论性意见:华意压缩[0.00 0.00%]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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