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冷网】在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八个多月后,青岛海尔近日再次公布了调整后的s*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新方案在期权发行数额、激励对象构成、行权方式等几方面均较原方案有很大不同,行权条件也更为严格。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5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显示,s*期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由原计划的8000万股缩减到177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23%,行权价格也由原来的7.63元提高至10.88元。
s*期激励对象有49人,其中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共7人,还有公司、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2人。7名董事会成员及高管将获得的期权份额占此次授予期权总数的34.07%,较原草案中14.78%高出不少。
与上次的方案一样,海尔集团s*席执行官张瑞敏仍未出现在激励名单中。已经卸任的董秘纪东此前曾解释称,股权激励仅仅针对上市公司,与集团没有关系。
新方案中,激励计划有效期由原来的七年缩至五年,激励对象按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10%、20%、30%、40%分四期行权,行权须满足的业绩条件更高。第一个行权期时,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较2008年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这一规定,高于此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的标准。
2008年,青岛海尔净利润为7.68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2%。分析师表示,新草案的指标既较原先严格,又不失实现的可能性、可行性与现实性,这将有利于促进激励对象努力提高公司业绩。
根据公告,此次用于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行权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青岛海尔不为激励对象行权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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