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冷网】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海珠广场院区附楼二楼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2174HC4021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海珠广场院区附楼二楼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6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空调设备及安装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1日至 2022年10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0-83592216)。
售价(元):3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78-18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3592216-834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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