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冷网】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南阳卷烟厂滤棒成型机集中制冷冷水机组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南阳卷烟厂滤棒成型机集中制冷冷水机组购置项目
2.2 项目概况:车间内成型机单机制冷冷水机组拆除,新购一台双制冷系统变频风冷冷水机组为成型机集中制冷,每个系统制冷量分别为80KW,采用自动切换模式,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连续生产。
2.3 招标范围:原车间内成型机单机制冷冷水机组拆除及双制冷系统变频风冷冷水机组及配套设施购置、运输、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含质保)等相关服务。
2.4 交货地点:南阳卷烟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工期(含拆除、采购及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2.7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冷设备制造商;
3.1.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有2021年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3.1.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业制冷设备项目业绩;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企业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2.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须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选择 “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须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年 12 月 23 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地 址: 南阳市新华东路4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377-63039822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先生、肖先生
电 话: 0371-60109151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21年12月 16 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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