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空调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C2020-079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空调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10000.00 元
最高限价:121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F000384224 |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空调项目 | 1 | 批 | 12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08:00 至 2020年10月30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168号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897057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璐
电话:0795321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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