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机组(项目编号:2012-9-044)进行采购,在第一次评标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现再次进行报名。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央空调机组,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注:1、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选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z*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业务查询栏目,网址:www.ccgp.gov.cn)。若所投产品在z*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无此类别,则无需提供。
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详细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报名(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供应商);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5.如为代理商报名需提供中央空调机组中风冷螺杆式热泵冷热水机组制造商针对项目的w*授权证书,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如为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10时至2012年12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审核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27日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30时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4)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放招标文件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载。具体下载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下载须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发放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朱琴 联系电话:(021)68541773 传 真:(021)6854211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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