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改委 以 郑发改设[2011]86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银行贷款65%,自筹35%,招标人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州大道、紫辰路、南三环交汇处。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总投资50750.08万元。污水处理采用脱氮除磷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2.3 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2.3.1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污水处理机械成套设备及附属设备,共分三个标段。
2.3.2标段划分:A标段:回转式粗格栅、网板式格栅除污机、螺旋输送器、螺旋压榨机、曝气沉沙池设备、渣水分离器等成套设备。
B标段: 混凝剂加药、助凝剂加药、二氧化氯成套设备、乙酸钠加药、罗茨鼓风机、除臭成套设备、菱形调节阀等成套设备。
C标段:泵类设备。
2.4 设备质量要求: 合 格
2.5 计划交货期:30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南三环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
2.7合同估算价:A标段:647 万元;B标段:845.2万元;C标段:23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 A、 B、C三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1.2 A、B、C标段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者具有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的销售商,且C标段需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投标业绩要求:
3.2.1.A.B标段销售商的业绩要求:2006年至今在中国日处理污水1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设备总承包的销售业绩,其中至少一项业绩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有一个项目的合同总金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准)
3.2.2 .C标段: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应具有10年以上泵类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2008年至今在中国日处理污水1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成功运行的业绩;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2008——-2011年任意一年达到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报名须知
4.1 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下同)2012年9月 13 日~2012年9月 19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3)2009、2010、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4)投标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在国内业绩的销售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6)C标段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年销售收入证明;(7)具有报名前两个月内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郑州市南三环污水厂项目部报名。
4.2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资格预审,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慧敏 13939067229 王玫玫 13733834102
传 真:0371-68697096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张魏砦东街165号院(长江路与代庄街交叉口向北约300m路西)2号楼东单元一楼西户。
关于郑州市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2-09-13 1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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