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影 联系电话:0311-87937164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涛 联系电话:0311-89107825
三、建设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建设用途:法官学院龙凤湖培训中心阶梯教室
五、交货(工)期:45日历天
六、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各项技术指标都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31日起,每天上午的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9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2年9月1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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