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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沙镇人民政府锅炉项目征集供应商公告

受浦东新区川沙镇人民政府锅炉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下列内容实施采购,现正式公开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内容为浦东新区川沙镇人民政府锅炉,采购数量为1,预算金额为9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包件。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z*终详细采购需求以正式发放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报名(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供应商);

4. 制造商报名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C级制造许可证以上(含C级);

5. 代理商报名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w*授权证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同时提供出具授权证书的锅炉制造商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C级制造许可证以上(含C级)、安装许可证。

三、报名方法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如为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祥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第1条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在领取(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4.2012年6月1日10:00时至2012年6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审核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4)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特种设备(锅炉)制造C级制造许可证以上(含C级)、安装许可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负责人:马向前 联系电话:(021)68541110 传 真:(021)33830853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编: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项目划分、采购方式和分包方法等将根据报名情况而定,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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