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GDZC-2011-(12660)-040
业主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报名截止:2011-09-02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电工电子电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工业大学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谈判项目编号:
ZJGDZC-2011-(12660)-040
采购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01 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 项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具备一定的设备维修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或杭州市空调器维修(安装)二级以上的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与地点:
谈判供应商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携带U盘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子良楼A335-337)。
3.标书售价(元):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贰佰元(¥200.00)(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00前。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子良楼A335-337)。
七、谈判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00整。
八、谈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子良楼A335-337)。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按规定向浙江工业大学财务部门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00)。
不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的,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在学校“招标信息”网页发布“成交公告”后,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授权人来校退还本金。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本金,成交供应商请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校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另行选择其他成交供应商,原定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其他事项:
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并注册成功: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谈判供应商须先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成功。
技术咨询:公共事务管理处13958031272冯老师。
商务咨询: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子良楼A335-337)。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地点: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子良楼A335-337)
联系人:0571-88320563、陈老师
传真:0571-883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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