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项目建成后,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经降噪处理后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发生超标现象。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中危险固废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副产物拟定向外售。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或回用,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以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建设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邮编:210046;
传真:(025)85572627联系电话:(025)86087694
联系人:姚工EMAIL:NDJSEIA@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起到2011年5月31日止。六、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周边2000米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职工等。七、征求意见对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江苏中润氟化学科技限公司
联系人:王国刚
电话:18606230166
邮箱:WANGGUOGANG19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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