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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采购-上海

 受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2011-2-015)进行采购。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中央空调

一、采购内容

内容为中央空调,预算金额为16.086万元。

注:1、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选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z*新一期为准 ) (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业务查询栏目,网址:www.ccgp.gov.cn)。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仅接受在上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中的中小企业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5.如为代理商报名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w*授权书,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在谈判文件中提供)。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 zfcg. sh.gov.cn )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如为中小企业,未进入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设立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在浦东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报名,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11年2月16日10时至2011年2月23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 资格(资质) 预审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预审。逾时未参加预审、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预审时间:2011年2月24日9:30~11:00、13:30~16:30

2.预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 2 号浦东市民中心 3 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预审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预审通过后即发放 竞争性谈判文件,请供应商带好存储设备拷贝图纸 。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文件发放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 曲冰 联系电话:(021)68541903 传 真:(021)33830853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 2 号浦东市民中心 3 楼;邮政编码: 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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