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农业农村局发布《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公示》,原文如下:
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项目申报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开展储备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一、支持对象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实施范围
突出相对集中布局,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开展设施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三)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四、补助标准
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方式
按照“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版”,自行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根据申报指南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咨询电话:0635-6052617
临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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