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空调维修遇“李鬼”之后无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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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01月01日 08:33:30

来源:

     [中国制冷网]  2010年10月20日,本网接到上海消费者孙先生的维权请求,称其购买的新科空调出现问题后,今年3月9日新科空调维修人员在上门帮其维修空调过程中,要求孙先生买了一台电抗机。随后,孙先生的空调在今年8月份又出现了问题,维修人员在这一次维修过程中发现,孙先生3月份“被购买”的电抗机根本没有用上,连电抗机的插座电源也没有接通。

    消费者:希望杜绝这种乱收费现象

    “2003年我买了型号为KFR-32GW/ABP的新科空调,我们非常爱护,平时家里也没什么人,所以空调很少使用空调。今年年初空调无法打开,3月份我就让新科维修部上门维修,当时维修人员收取了280元维修费,其中包括180元电抗机费用。没想到今年8月空调又出现了故障,昨天新科换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我们在他维修过程中发现,上次让我们买的电抗机根本没有接通电源,只是摆设而已。电抗机没有用,为什么还要我买?后来这个维修工就把电抗机取了下来,就更确定了这个电抗机是根本没有用的。但是他们并没有退钱的意思,而且又要求我支付240元维修费,讨价还价后,我给了维修人员100元。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希望杜绝这种乱收费现象。”孙先生说

    新科玩“踢球”游戏

    接到消费者的维权请求后,本网编辑试图与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售后服务人员联系。编辑通过新科总公司所在地江苏常州114查询新科电话,没想到新科在114登记的办公电话已成了空号。

    随即,编辑又拨通了新科官方网站上提供的国内服务电话号码,在编辑说明电话来意后,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是新科总部,您反映的情况要跟北京办事处联系。”。随后编辑与新科北京办事处姓胡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只负责北京地区的的售后处理,上海的售后处理是总公司负责。

    到此为止,新科北京办事处又把“皮球”踢回了新科总公司。

    多方联系新科无果后,本网编辑通过孙先生找到了新科上海办事处的电话,在编辑说明事情原委后,该维修部一名自称姓刘的工作人员以“我们负责人不在,我姓刘,我们负责人姓赵。”等托辞来推诿编辑的疑问。

    据孙先生介绍,他多次打过新科上海维办事处的电话反映他“被购买”电抗机一事,每次都是一位刘姓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每次都被告知负责人不在,不知道此事。

    编辑点评:新科空调售后服务人员出现这种乱收费、“被购买”的情况,就应该向上级反应情况,看能否得到解决。而且还要看看买的这个东西有没有用?有用的话就买,没用的话或者是被维修人员忽悠着买的,那就应该找厂家协商,假如说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那就应该找消协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通过这个案例也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假如说一个品牌空调的售后服务做的不好,或者是维修人员存在乱收费情况,那么以后谁还敢买你的空调。就像案例中新科空调那样售后老是来回“踢皮球”、“打太极”,相信如果不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第一位的企业,其后果很明了,就是被消费者所抛弃。售后服务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源泉,如果说一个企业售后服务好,那以后买的人就更多,这个企业才有发展前途。

    


关键词:新科空调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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